吕世明在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编辑:中国残联网 出处: 2010-08-24 】【打印】【关闭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深入开展志愿助残

努力为残疾人提供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

——在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吕世明

(2010年7月6日)

同志们:

今天,中央文明办、民政部、中国残联在这里联合召开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精神,认真总结五年来的志愿助残工作,学习贯彻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8部委《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研究部署今后五年的志愿助残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志愿助残工作持续深入发展,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

一、志愿助残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志愿助残服务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志愿服务理念逐步发展起来的,帮助残疾人有效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促进了残疾人更有价值、更有尊严地生活,弘扬了人道主义思想,体现了助人为乐、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是长期开展的学雷锋活动在新时期的新发展。五年来,志愿助残工作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与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志愿助残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党和国家关心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都对志愿助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8年,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将志愿助残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科技、文体、法律、卫生、社区、赛会、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之中,统一部署,整体推进。2005年,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等9部委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159号),将志愿助残列为社区志愿服务重要任务,统一安排,统筹协调。2005年,共青团中央和中国残联联合制定《关于“十一五”期间继续做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74号),并召开了“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总结表彰大会,推动青年志愿助残工作深入发展。同时,司法部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全国妇联在组织开展巾帼和家庭志愿服务、解放军总政治部在组织开展“军民共建”等活动中,都非常重视志愿助残服务。各部门在制定有关实施措施中,对志愿助残工作也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取得了良好实效。为志愿助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提供了有力的法规和政策保障。

组织发动更加深入。坚持把组织发动工作贯穿志愿助残服务的始终。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各级媒体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广泛宣传,对于弘扬志愿助残精神、普及志愿助残理念、营造志愿助残氛围、彰显志愿助残风采,推动志愿助残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2009年,国务院残工委召开了第四次全国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广泛宣传了人道主义思想和自强与助残精神。借助举办北京残奥会、上海世界特奥会等残疾人重大活动有利时机和“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工作重要时段,积极组织开展志愿助残宣传和服务活动。通过科技助残、文化助残和妇女手拉手、军(警)民共建、送温暖献爱心等灵活多样的助残形式,进一步充实了志愿助残的工作内涵。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组织发动,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志愿助残的理解和感悟,提高了人们参与志愿助残的自觉性,扩大了志愿助残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志愿助残的工作实践扎实推进。

工作网络基本形成。1998年,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1998〕残工委字第1号)要求乡(镇、街道)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在志愿者与残疾人之间牵线搭桥,广泛联络、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服务。近几年来,各地继续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志愿助残联络站(点)建设,初步实现了志愿助残服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省、市、县、乡、村普遍建立了志愿助残服务组织,形成了文明委高度重视,文明办、民政、司法、解放军和武警、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办、残联等方面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同时,各类社会助残组织已成为志愿助残的重要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助残志愿者队伍包括了从青少年学生到退休老人,从工人、农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到教师、法律工作者、公务员、企业家等各类人员。目前,全国助残志愿者人数已达530万,县级志愿者助残联络总站2183个,乡(镇、街道)联络站28034个,村(社区)联络点27.4万个,广大残疾人在志愿助残服务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典型经验作用突出。多年来,志愿助残工作的持续推进,创造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武汉市的典型经验尤为突出。武汉市志愿助残工作体制健全、机构完善、流程规范、内涵丰富、独具特色。党委、政府积极主导,各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通过招募、注册、培训、上岗、评估、反馈、激励六个步骤,建立助残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服务登记、服务反馈、活动档案和服务申请六表制度,实现了志愿助残工作的规范有序。以社区居民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为基础,同时积极发展专业人士和大学生为助残志愿者,打造金字塔型结构志愿助残服务队伍。注重志愿助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建设,积极健全组织体系,形成了由助残志愿者指导委员会、总队、大队、中队、小队组成的组织架构。开展了一系列“牵手同行”主题活动,推出“牵手同行”品牌宣传载体,有效打造了具有武汉特色的“牵手同行”志愿助残品牌。

各地工作亮点纷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助残志愿者,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志愿助残活动。北京市坚持优化志愿助残服务项目,不断增强志愿助残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上海市致力打造“智力助残”、“大学生志愿者法律助残”和“残疾人居家养护”三大助残志愿者品牌。天津市以社区为主阵地引导动员有关单位和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助残服务,21年前就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河北省“十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影响广泛。山西省积极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加大对城乡各类残疾人的帮扶救助力度。江西省开展“真情相伴·爱心助困”——江西青年志愿者援助万户贫困家庭计划,成效明显。大连、广州、青岛、成都、哈尔滨、包头、贵阳、克拉玛依、平顶山等地的志愿助残活动因地制宜,多姿多彩。空军指挥学院从1979年开始连续31年开展“扶盲助残”共建活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古城子社区“爱同舟”志愿服务队数年来对140多户残疾人家庭提供洗衣做饭、看病就业等个性化服务。安徽省宿州市第11中学团委书记陈娟在学校团委建立“志愿助残服务中心”,带动广大团员学生参与志愿助残服务。江苏省常州市王德林,身残志坚,带头组建“一加爱心社”,长期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各地丰富多彩的实践行动为志愿助残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三)志愿助残的时代特点更加鲜明。

赈灾助残,为残疾人雪中送炭。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国残联与团中央共同发起“天使之翼”地震灾区特别志愿助残行动,精心做好专业队伍招募、捐赠活动组织、服务内容拓展等工作。中国残联与中国银行共同发起“志愿牵手一家亲”——四川地震灾区志愿行动,715家青年文明号和19500多人积极响应,持续3年为700多名灾区孤残人员每人每月定向捐助600元。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以及近年来发生的冰冻、雨雪、干旱、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面前,广大志愿者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帮助残疾人战胜灾害,渡过难关。

法律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联等9个部门组成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法律志愿助残,解决残疾人法律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支付法律服务费用难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国已建立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站3000多个,年均为10万残疾人提供法律志愿服务,解决了一批涉及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心理援助,帮助残疾人走出心理困惑。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站普遍开展了心理援助工作,各地在残疾人集中活动的场所普遍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帮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痛楚和困惑的残疾人摆脱心灵折磨。汶川大地震和玉树大地震发生后,广大志愿者对处于深深悲痛之中的灾区群众尤其是因震致残人员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开展心理疏导,进行心理危机和心理康复干预,帮助他们坚定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结对助残,对贫困残疾人进行重点帮扶。许多地方专门下发文件提出要求,把党政干部与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作为制度性安排。据统计,全国有20多万残疾人通过党政干部结对帮扶,逐步摆脱贫困走上致富之路。同时,众多社会爱心人士长期开展“一助一”、“一助多”和“多助一”等志愿助残服务,为帮助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残疾人助残,成为志愿助残的亮丽风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进取,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他们在自强自立的同时,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积极投身志愿助残行列,热心帮扶有困难的残疾人兄弟姐妹,成为志愿助残队伍中的一支新生力量。

(四)志愿助残的品牌效应不断提升。

“手拉手红领巾助残”薪火相传。朴方主席早在八十年代创办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之际,就大力宣传人道主义,积极呼吁社会开展志愿助残。 1986年,在朴方主席的亲力推动下,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发起“红领巾助残”活动,全国数以亿计的少先队员成为志愿助残的实践者。多年来,“红领巾助残”活动持续开展,广大少年儿童与残疾小朋友手拉手,心连心,情感互动,共同成长。“手拉手红领巾助残”推进了人道主义和志愿精神进校园、进课堂,培养了广大青少年的志愿助残意识,一批又一批“助残红领巾”成长为青年助残志愿者的生力军。

“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深入开展。以“践行志愿精神,倡树助残风尚”为主题的“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是青年志愿助残的重要载体。五年来,广大青年朋友热情参与志愿助残行动,积极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涌现出了一批事迹感人、情操高尚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通过开展青年志愿助残活动,广大青年志愿助残意识进一步提升,青年助残志愿者队伍蓬勃发展,成为志愿助残的主力军。

社区志愿助残及时有效。针对残疾人康复医疗、送医送药、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咨询、居家料理、看护照料、心理辅导、房屋修缮、户外出行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居民开展志愿助残,走出了一条联系残疾人紧密、贴近残疾人实际、提供服务及时、保证优质实效的志愿助残模式,受到广大残疾人欢迎。

大型活动志愿助残影响深远。大型活动志愿助残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宣传志愿助残精神、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北京残奥会、上海世界特奥会和上海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志愿助残工作,探索了志愿助残的成功模式,为确保活动顺利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外赢得了很高的赞誉。在北京残奥会上,助残志愿者为来自世界各地的残疾人运动员送上真诚温馨的服务,用爱心打造了北京的亮丽名片;在上海世界特奥会上,助残志愿者用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位智障运动员的心灵;上海世博会在“生命阳光馆”等众多展馆内外,处处闪动着助残志愿者的爱心身影,与残疾人一同体验生命的激情,分享阳光的快乐。今年下半年即将举办的2010年广州亚残运会和福州特奥会,也在继续传承志愿助残精神,实践志愿助残行动,展示志愿助残风采,必将创造志愿助残新的辉煌。

志愿助残探索实践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发动社会各界支持,是开展志愿助残工作的根本保证;完善工作机制,融入志愿服务大局,是开展志愿助残工作的长效举措;始终围绕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切实关注残疾人民生问题,是开展志愿助残工作的核心要求;坚持大型活动与日常生活相结合,品牌运作与普遍号召相结合,是开展志愿助残工作的有效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是开展志愿助残工作的关键环节。

志愿助残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志愿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联合主办此次会议的中央文明办、民政部、中国残联等部委以及广大残疾人,向给予志愿助残大力支持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广大助残志愿者表示崇高的敬意!

二、努力开创志愿助残工作的新局面

我国有8300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2009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表明,超过一半的有就业能力且处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未能就业,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7.9%,增长幅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9.5%的城镇残疾人和65%的农村残疾人需要生活救助,仅有平均23%左右残疾人享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近40%的残疾人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40.5%的城镇未就业残疾人和76.9%的农村未就业残疾人靠家庭供养和邻里接济。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许多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一些残疾人生活相当困苦。这表明,残疾人仍然是一个特别困难的群体,需要给予特别的帮助和关爱。

解决残疾人迫切的现实困难,改善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状况,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不仅要依靠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广大助残志愿者的服务奉献。实践充分证明,在扶残助残工作中,志愿助残是极为重要的、行之有效的助残形式。当前,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重视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中央7号文件对“加强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推进志愿助残工作成为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志愿助残工作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整体水平还不够高,仍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研究探索和改进。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志愿助残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社会认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深入持久推进志愿助残工作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志愿助残服务的注册、管理、培训和服务对接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的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总体上不够高;助残志愿者权益缺乏有效保障,个人求学、求职、晋级等与志愿行为挂钩的激励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志愿助残经费、场地、人员等方面的基础性保障欠缺,影响了助残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志愿助残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们一定要切实认清形势和要求,总结经验和不足,努力探索新时期志愿助残服务的特点及规律,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今后五年志愿助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要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全面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按照鼓励倡导和自愿参与相结合、无偿利他与保障服务相配合的原则,以各部门志愿服务平台为依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为残疾人提供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努力实现志愿助残的普及化、日常化、规范化,推动志愿助残服务深入、持久、健康开展。

(一)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做好志愿助残工作。

根据中央文明委的统一部署,特别是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近日在无锡市召开的全国志愿服务工作研讨会的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所致的贺信要求,充分发挥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全国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国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把各种资源整合起来,把各方面力量动员起来,形成志愿助残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志愿助残信息沟通交流,把残联系统掌握的残疾人志愿服务需求信息,与文明办、民政、司法、解放军武警、共青团、妇联、老龄办等部门、单位的志愿者服务信息有效对接,实现不同系统不同部门之间志愿助残资源的优化整合、科学配置,使有需求的残疾人能够及时得到志愿服务,提高志愿助残工作效果。

(二)打造“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品牌,让志愿服务的阳光照亮残疾人心灵。

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8部委在《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8部委意见精神,将青年志愿助残、社区志愿助残、巾帼和家庭志愿助残、法律志愿助残、党政领导干部志愿助残、解放军和武警志愿助残等各种形式的志愿助残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努力打造一个与其他志愿服务既理念相通又独具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以事业铸就品牌,用品牌推动事业,有助于增强社会对志愿助残服务的全面了解和充分认知,给予志愿助残更大的关注和支持。要以打造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品牌为契机,开展创先争优、志愿接力的志愿助残活动,推出志愿助残排行榜、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和志愿助残阳光使者,以多种方式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扩大品牌社会影响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作出贡献。

(三)加强农村志愿助残工作,推进志愿助残服务向农村延伸。

在我国8300万残疾人中,有四分之三生活在农村,但农村志愿助残工作很薄弱,在不少地方还是空白。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农村志愿助残工作,实现志愿助残向农村有效延伸。要努力探索有农村特色的志愿助残服务,了解掌握农村残疾人的志愿服务需求,做好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农村残疾人特点的种养技术和其他多种经营技能培训与帮扶,帮助农村残疾人改善生活,摆脱贫困,尽快富裕起来。要加强农村志愿助残服务基地、服务站和联络站建设,更好地凝聚农村志愿助残服务力量,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农村志愿助残服务,让生活在农村的残疾人同样享受到志愿助残的关爱。

(四)完善志愿助残工作制度,培育有利于志愿助残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完善助残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制度。做好助残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是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发展壮大志愿助残队伍的首要前提。要加大助残志愿者招募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志愿者注册系统、青年志愿者注册系统等注册平台,对助残志愿者进行注册登记。各志愿者注册平台要逐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努力实现各类志愿助残资源的有效整合。

健全助残志愿者教育培训制度。做好助残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助残志愿者素质和志愿助残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助残志愿者开展基本素质、服务技能、服务态度、权利义务等综合知识培训,加强有关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残疾人生理和心理知识等专业性培训,增进助残志愿者与残疾人的情感交流;要坚持培训的专业化、经常化和规范化,把助残志愿者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临时技能培训和长期素质培训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支奉献意识强、专业技能高、综合素质好的助残志愿者队伍。

建立志愿服务对接制度。做好志愿助残服务对接,是提高志愿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关键环节。要充分发挥基层助残志愿者服务站(点)、联络站(点)和基层残疾人组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详细了解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及时掌握助残志愿者的资源状况,做好残疾人与助残志愿者之间的有效对接,确保志愿助残服务质量。

建立志愿助残服务的考核评估和激励制度。做好志愿助残工作的评估和激励,是调动和保护助残志愿者积极性、推动志愿助残工作深入发展的有效保障。要积极探索助残志愿服务的反馈、监督和评价模式,加强考核体系、评估体系建设,使志愿助残服务可考、可评、可督、可奖。完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互助服务、服务转换等制度,建立科学灵活的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志愿助残模范事迹,让志愿助残行为及时得到社会肯定,形成有利于志愿助残工作开展和助残志愿者个人成长进步的良好环境。

志愿的力量恒久绵长,助残的经历幸福愉悦。广大助残志愿者用真挚微笑诠释激情的理念,用服务奉献塑造美好的心灵,用爱心阳光收获真诚的感动,不仅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上海世博会“迎讲树”等大型志愿服务活动添光增彩,更在日常生活的志愿助残行为中得到深刻延伸和无限升华。

同志们,开展志愿助残工作对发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弱济困、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人生价值,构建和谐社会,意义深远。这次会议的召开,对全国志愿助残工作更加深入广泛开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要按照中央7号文件和中央文明委6号文件有关志愿助残工作要求,全面落实8部委《意见》,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努力开创志愿助残工作新局面,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位残疾人的心灵,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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