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组联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国办19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开局之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大力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和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强基育人工程,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中组部组通字〔2002〕38号文件和新兵党办发〔2007〕59号文件要求,协助组织部门加强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的管理,配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兵团残联党组将残疾人后备干部队伍建立档案,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希望各师残联,要予以高度重视,并加强与师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尽快建立残疾人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对优秀残疾人干部的教育培养,努力完成中组部38号文件确定的任务。兵团残联推荐参加中国残联2011年下半年举办的残疾人后备干部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为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做好人才储备。
二、进一步加强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规范兵团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将在疆内举办两期业务干部培训班,利用外省残联和中国残联的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干部培训工作,重点对残疾人干部和师、团两级残联干部培训。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工作,加强能力建设。
与兵团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残联系统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残联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宣传身边的职业道德楷模”活动,激励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敬业爱岗,服务奉献。
三、唱响“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品牌,深入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兵团文明办、兵团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强兵团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兵残联发〔2010〕28号)和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精神,将志愿者助残工作切实全面纳入国家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唱响“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品牌,做好7月6日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对接、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助残志愿者联络点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大志愿者招募力度,努力实现志愿者助残工作规范制度化、基层长效化,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加大志愿助残活动的宣传力度,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和知识,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大力推进残联基层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意见》(兵残联发〔2010〕3号)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设立残疾人协管员。
五、发挥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切实做好主席团有关工作
稳步推进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各师残联逐步做好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代表工作,明确规定每人联系若干个代表,定期听取意见。探索代表轮值制度和常任制度,每年选出一定比例的代表,开展调研,反映残疾人的意见。
六、结合类别特点,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
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需求和特点,积极发挥专门协会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做好专门协会社团登记工作;围绕各协会主题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侧重并加大智协、精协工作力度。
七、加强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期间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康复服务与业务指导、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服务、文体活动等七项服务功能,稳步推进设施建设。
八、加强管理,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
提高残疾人证管理水平和使用效应。有条件的残联可以根据残疾人的需要和工作条件,实施上门办证、减免贫困残疾人评定费用等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优惠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