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总结
 
编辑: 出处:兵团残联 2008-12-16 】【打印】【关闭

《兵团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总结

2001年兵团制定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事业“十五” 计划纲要(2001—2005年)》(以下简称《“十五”计划》)。五年来,在兵团党委的领导下,在中国残联的指导下,在各级机关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兵团残疾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方针,坚持社会化的工作原则,以解决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和生产生活困难为重点,以加强社会保障、增强服务能力为抓手,狠抓基层建设,使残疾人状况得以较大改善,残疾人事业得以较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五”计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以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为中心,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使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一)超额完成康复任务。各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兵团《转发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03]66号)文件精神,依托各定点医院和康复训练、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35万例,完成计划的225%,其中为贫困患者施行免费手术900例;为42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完成计划的280%;完成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78名, 完成计划的262.26%并为30名贫困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训练智残儿童216名,完成计划的180%;依托康复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肢体康复训练2543名,完成计划的1271.5%。提供残疾人用品用具1.72万件,完成计划的344%,其中免费发放辅助器具0.15万件。在覆盖125万人口的4个师(市)进行了精神病患者普查,开展了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3761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疗康复,监护率达75%,显好率达67.5%,社会参与率55%,肇事率下降到2.7%,解除关锁298人,均超额完成任务计划和要求的工作指标。同时,为5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发放药物。

(二) 教育工作有所进步。各级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2号),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兵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场教育工作的决定》(新兵办发[2003]66号),推行随班就读,资助部分盲、聋、弱智儿童在地方特教学校就读,实施国家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贫困残疾学生332名等,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有所提高。同时,发挥社会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对8700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

(三) 稳定了残疾人就业。兵团下发了《批转兵团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00]66号),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为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兵团残联编印了《兵团残疾人就业工作资料汇编》,会同兵直党工委在兵团机关成功举办了“残疾人就业先进事迹报告会”,200余名机关干部参加,促进了兵团机关部门领导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关注。各级通过积极开展劳动执法检查,依法推行按比例就业,制定扶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和鼓励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的优惠政策,协助福利企业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减免税的规定支持其发展稳定残疾职工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就业服务等,实现残疾人就业18110人。同时,在农八师开展了残疾人失业登记试点,为1130名残疾人提供求职登记新增就业237人。2003年兵团组团参加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2名选手获奖。

(四)扶贫解困成效显著。通过贯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等五部门制定下发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和兵团《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的意见》(新兵办发[2004]4号)文件,组织实施《兵团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五”方案》,将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纳入各级扶贫工作总体计划给予重点扶持,下达扶贫解困工作目标任务,签订扶贫解困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社会帮扶工作责任制,实行扶贫解困工作目标考核等,促进了扶贫解困工作的开展。“十五”期间,共投入残疾人扶贫资金5000余万元,其中发放康复扶贫专项贷款3226.68万元,建立扶贫基地2个,各级结帮扶对子8957个,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2.5万人次,脱贫0.7万人;有1427户残疾人住上了新房,其中筹资1268.62万元对723户贫困残疾人的危旧住房进行了改造。

(五)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一是1.3万名贫困残疾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二是建立了救济供养制度。对0.46万人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发放救济金 129 万余元,五保供养残疾人 555 名。三是有0.33万残疾职工人参加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了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团场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时,积极将残疾人纳入。部分师对残疾人实行了分类施保。

(六)文体活动日趋活跃。选拔、集训、组团参加了全国第五届、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获得2块金牌、3块银牌和4块铜牌,4次组队参加全国残疾人田径锦标赛共获得13个第一名、6个第二名和2个第三名;代表国家参加雅典残奥会的兵团运动员获得第六名和第八名。农二师成功举办了残疾人运动会,农四、十二、十三师组队参加了所在地、州、市举办的残疾人运动会并取得好成绩。同时,更多残疾人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文体娱乐活动,活跃了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七) 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兵团和大部分师的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了残疾人工作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结合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残助残先进,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进一步促进了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良好地社会风尚的形成;组织了5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使数以万计的残疾人得到帮助;表彰了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列入“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开展了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为贫困残疾人实行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等,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机构27个,上千名残疾人得到法律援助和服务,使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残疾人事业组织建设有所加强,服务能力有所提高,工作机制更趋成熟,为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 加强了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十五”期间,兵团党委、兵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研究残疾人工作,颁布实施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事业“十五” 计划纲要(2001—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通知》(新兵发[2000]55号)、《批转兵团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00]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的意见》(新兵办发[2004]4号)等文件,为做好残疾人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各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进一步增强了综合协调和组织指导作用,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

(二) 各级残联组织建设有所加强。一是召开了兵团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和各师残联代表大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兵团残联选举产生了3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并开展工作。二是在机构改革中,兵团残联实现了级别升格、编制增加、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残疾人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多数师残联机关建设得到了加强。三是残联与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更趋成熟,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格局初步形成。四是通过狠抓职业道德建设、优良作风养成工作,增强了残疾人工作者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了政治业务和服务能力,造就了一支具有较高水准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三)基础建设有所进展。“十五”期间,国家、兵团投资数百万元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4个,就业服务机构6个,康复训练服务机构115个,提高了为残疾人的服务能力。

总之,“十五” 计划纲要的实施,使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总结“十五”期间兵团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根本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

⒈党委、领导高度重视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十五”期间兵团残疾人事业之所以能得以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和领导的高度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五年来,兵团党委、兵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研究残疾人工作,兵团领导注重解决残疾人工作困难,多次下基层调研、指导残疾人工作,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领导。

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残疾人的特殊性,要求的多样性,参与社会生活的全面性,决定了残疾人工作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基础、残联与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整体运行的工作机制,才能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五年来,各级相关部门努力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并支持残联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各级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努力工作,对兵团各级相关部门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⒊残疾人的积极参与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残疾人是残疾人事业的主体,残疾人事业发展离不开广大残疾人的积极参与。五年来,广大残疾人以积极的态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积极投身屯垦戍边的伟大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促进了兵团三个文明建设。他们更加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更加关注自身权利的保障和权益的维护,主动为残疾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成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⒋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各级党政的支持包括经费支持,也需要社会各界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社会公众有愿望也有能力帮助残疾人事业发展。五年来,在开展“全国助残日”、“爱心助残专项募捐”和“志愿者助残”、“法律助残”、“文化助残”和“科技助残”等活动中,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给予大力支持,许多社会资源减免费用为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服务,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⒌加强残联自身建设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前提。残联是沟通党委、社会与残疾人联系的桥梁、纽带,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几年来,各级残联紧紧围绕兵团“发展壮大兵团、致富职工群众”大局,以残疾人为本,以实施残疾人“十五”计划为纲,狠抓“人道、廉洁、服务、奉献”为核心的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以任务促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促任务,较好地履行了“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发展机遇。“十五” 计划纲要的实施,成绩是主要的,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⒈特殊教育设施严重滞后、推进工作手段欠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偏低;⒉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⒊由于兵团没有财政,故大部分师、团的残疾人事业经费难以列入预算,很难做到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和推进事业发展;绝大多数贫困残疾人住房破旧不堪甚至濒临倒塌,住房困难十分突出急需解决;⒋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渠道单一、数额较少,满足不了开展大规模扶贫的需要,仍有⒈5万名残疾人处于贫困、数千名处于特困状态;⒌许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未就业,已就业的也不够稳定相当数量的残疾职工下岗。

“十一五”期间,兵团残疾人事业既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也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未来五到十年,是我国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是兵团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更好履行屯垦戍边使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央决定加快新疆和兵团及民族地区发展,进一步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强支持力度;中国残联对兵团残疾人事业实现计划单列,进一步加大支持、加强指导,兵团要构建和谐社会、率先在西部实现小康,必将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为兵团残疾人事业加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动力保障。经过“八五”、“九五”、“十五”计划纲要的实施,初步建立了残疾人工作体系、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和队伍体系,形成了残联与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了一些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为“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加速发展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和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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