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十九次残联工作会议材料之二
以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心
推动“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在兵团第十九次残联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雅库甫江·吾买尔
(2010年2月21日)
同志们:
“十一五”期间,兵团各级残联在中国残联的有力指导和兵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为重点,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残疾人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各项任务,推进兵团残疾人事业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兵团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工作回顾
(一)强化措施,制定出台一批重要的政策文件
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年兵团批转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新兵发〔2006〕66号),残联先后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残疾人康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育、扶贫、法律救助、组织建设等配套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基本落实了《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按辖区人口总数每人每年不低于3元标准提取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以此为基数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递增”的要求,为各级残联开展工作提供了经费保证。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制定出台《兵团党委、兵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09〕6号),立足于解决残疾人面临的紧迫、重要问题,充分体现了兵团各级党政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领导作用,为兵团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兵团残工委适时出台了《兵团党委、兵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职责分工》(兵残工委〔2009〕6号),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制定出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新兵发〔2009〕38号),为兵团全面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合理、有序、规范地开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工作力度
在兵团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指导下,各级党委关心、重视和师、团两级残联的努力下,在14个师和175个团场召开残疾人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功召开兵团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残联主席团、执行理事会和5个专门协会,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组织,积极发挥各级残疾人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
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落实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建设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07〕59号),师级残联全部实现单列、规格达标。兵团编办行文落实了残疾人工作职能,理顺了团场残联工作关系。出台《兵团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实行量化管理。民政局、财务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残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兵残联发〔2010〕3号),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设立残疾人工作协管员。
共培训残联干部500多人次,普遍建立了残疾人人才库。文明办、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联、老龄办、残联出台《关于加强兵团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兵残联发〔2010〕28号),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机制,助残志愿者队伍达到1万余人。
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做好全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已发放证件53000多份。加强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国家安排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0个,基本建设投资计划995万元全部落实到位。
(三)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两个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精神,成立了“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起草了《兵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根据有关部门反馈意见正在进行修改并下发到各师。
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09〕6号),兵团在八师石河子市召开了残疾人工作现场会。会后,残联分组深入师、团调研,进行督促检查。
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全国残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残联〔2010〕253号)精神,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对口援疆座谈会精神,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兵残联发〔2010〕39号),为实现兵团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力求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取得重点突破,真正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残疾人。
(四)“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领域全面发展
⒈ 康复工作: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783余例,为184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为348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救助补贴122名贫困聋儿接受言语康复训练,救助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306例、矫形器53例。免费发放辅助器具提供7000余件,为足肢残疾人捐赠轮椅3287辆。资助贫困精神病患者5000余人次免费服药,救助600名重症患者得到免费住院治疗。投入资金95万元,为45个基层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材。训练智残儿童49名,开展肢体康复训练1549名。救助贫困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70人次。重度残疾人享受每年200元门诊补助。兵团民政局、卫生局、残联下发了《关于开展兵团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兵残字〔2006〕2号)。八师石河子市被命名为“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区(市)”,16团、89团、芳草湖农场和121团被命名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
⒉ 教育工作:义务教育入学率从2005年的85%提高到91%。开展“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通向明天-交通银行助学计划”等,下拔国家和兵团助学经费436.2万元(其中兵团335.2万元,国家101万元),助学4240人次,其中义务教育3636人次,大学604人次。积极鼓励和帮助盲、聋、智力残疾人上学。被各类专业院校录取117人,做好残疾学生高考指导服务工作。2009年兵团六师五家渠市103团子女学校被国家通报表彰,2010年该校教师胡永民被授予“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
⒊ 就业工作:出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有13个师征收保障金。实现就业28000人,比“十五”增长9890人。9个师成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通过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培训残疾人2471人次。成功举办了第二、第三届兵团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团参加了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两项第五名,兵团代表团获得“团结协作奖”。
⒋ 扶贫工作: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兵团扶贫开发战略工程,完善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平均每年签订结对帮扶单位近800个,累计帮扶残疾人55606人次。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10个,发放康复扶贫专项贴息贷款10332万元,资助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4015人次。为7288户残疾人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
⒌ 社会保障工作:截至“十一五”末,全兵团符合条件的21593名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4245名残疾人参加了社会保险,8285名残疾人接受了社会救助。认真开展“阳光家园计划”,拨付居家托养补助经费379万元,托养7580人。
⒍ 维权工作:将残疾人保障法内容制作成兵团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内容。筹建兵团农八师残疾人法律救助中心,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心(站、点)237个,兵、师、团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并上门服务,办理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案件657件,接待残疾人法律援助咨询2万多人次,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3000多人次,及时解决残疾人诉求,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⒎ 宣传文体工作:每年5月“全国助残日”期间,各单位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和助残活动,共走访慰问残疾人38000多人次,赠送慰问金和物品646万多元,刊登报刊稿件2580多篇,广播电视新闻、专题片和网络信息连续播出。开展“文化进社区”申报工作,中国残联为兵团30个社区配送了价值14万余元的图书和音像制品。在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中有24件作品获奖。组团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共获得2银1铜。与兵团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手语专栏,每周一期20分钟。1名运动员参加了北京残奥会,并在亚洲残运会田径比赛中获得第五名,在新西兰残疾人田径世锦赛上获得第六名。4名运动员在上海第十二届世界特奥运动会上获得3金1银1铜。组团参加第七届全国残运会,获得5金2银3铜。组团参加第四、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获得9金14银9铜。举办8期残疾人体育训练班,组队参加全国残疾人田径锦标赛,获得13金8银12铜。
⒏ 信息化建设与统计工作:推广使用业务管理软件,开通了兵团残联互联网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启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基层统计台帐建设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电子化管理。规范统计工作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的经验和体会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各级党委的关心和重视,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保证。兵团党委和兵团领导非常关心残疾人工作,各级党委将残疾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听取工作汇报,主管领导多次出席残疾人事业的重大活动,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残联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二是切实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兵团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顺利完成更名,印发了《兵团党委、兵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职责分工》,安排部署推进兵团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从政策、资金、信息等多方面加大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力度,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三是加强残联自身建设。各级残联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残联各项业务,坚持以残疾人为本,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坚持调查研究和科学发展,转变工作作风,努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四是加大协调力度,争取中国残联和各省市残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中国残联拨150万元专款解决各师残联车辆问题。上海市残联和广东省残联免费提供考察学习,培训4批80人次兵团基层残联干部。中国残联、广州市残联和济南市残联向兵团残联捐赠了车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筹集40万元为兵团4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向兵团捐赠、配戴助听器40台,并为贫困听力残障捐赠助听器30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美国世界轮椅基金会为足肢残疾人捐赠轮椅3287辆。五是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加大对残疾人的教育引导力度,弘扬兵团精神,树立残疾人自强典型,鼓励残疾人自立、自强改变自己的命运。通过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大力表彰优秀人才,为残疾人树立学习的榜样,取得了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五年来取得的成就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兵团残联执行理事会,向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的各位领导、残工委各成员单位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兵团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奋战在残疾人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兵团残疾人事业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级残疾人事业经费按标准列入财务预算没有落实,不能稳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二是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十一五” 建设任务没有完成,师级没有达到全覆盖,兵团残疾人康复中心未建;三是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需要加强,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任务没有完成。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兵团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兵团党委6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兵团党委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改善残疾人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为推进兵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总任务目标
——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 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残疾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
—— 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三)主要工作目标
——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1.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 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新增就业残疾人1200多人,残疾人稳定就业12000人。加大岗位和职业技能开发力度,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保障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 加强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2.5万人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改善状况、增加收入、增强发展能力。为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次,改善5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 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1万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 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和体育健身服务,进一步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 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全面推进城镇化无障碍建设,支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建设好专职、专业和助残志愿者队伍,加快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托养、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门人才培养。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 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骨干残疾人服务设施。
—— 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预算管理,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
(四)指导原则
⒈ 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⒉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核心,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兵团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实际,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不断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⒊ 坚持党政主导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考核,实行绩效考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管理,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⒋ 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向师(市)、团和基层倾斜,促进师(市)、团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⒌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⒍ 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立足基层、面向群众,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近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兵团残疾人事业2010年度工作总结
兵团各级残联紧紧围绕《兵团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从经费和组织建设两条保障线入手,全面拓展残疾人工作业务领域,2010年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康复工作。1.3万名残疾人接受了康复训练和服务。为500名患者施行了免费手术。在农四师启动“集善工程·启明行动”“阳光·生命外滩三号”捐赠仪式,筹集善款40万元,为400名患者施行了免费手术。资助20名贫困聋儿接受言语康复训练,救助5名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为近1500名听力残障者免费测听、验配,救助40名贫困听力残障者配戴助听器。在农十师启动“聆听世界·关爱行动”,为40名贫困听力残障者捐赠了价值50万元的助听器。为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器具2487件,为贫困缺肢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47例、矫形器28例。4767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疗,资助贫困精神病患者800人次免费服药,救助100名重症患者免费住院治疗。投入资金40万元,为20个基层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材。为14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 开展肢体康复训练75名。在农八师石河子市举办了一期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22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二)教育工作。协调教育部门加强了对普通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监督与指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入学率达到91%。全年助学822人,投入助学经费79.2万元。38名残疾学生被疆内外院校录取。
(三)就业工作。加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和征收保障金力度,累计就业人数9568人,8个师成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56家福利企业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2600多人。个体从业人数1400多人。共培训1909人,参加培训人员均拿到相应的初、中、高级证书。组织举办了兵团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四、六、八师代表队分获团体总分前三名,1名选手获得技师职称,5名选手获得高级工职称,11名选手获得中级工职称。
(四)扶贫工作。兵团各级继续完善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帮扶贫困残疾人13175人次,其中组织结对帮扶单位1256个,结对帮扶个人6056人,有2449名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落实专项贴息资金110余万元,发放康复扶贫贴息贷款3200万元,贷款计划落实到42个农牧团场和师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1400余人。将兵团残疾人危旧住房改造纳入兵团保障性住房规划中,为2055户贫困残疾人改善了住房,申请到专项补助资金190万元,为760户特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增加补助0.25万元。
(五)社会保障工作。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将符合条件的18755人纳入低保。鼓励残疾人积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加保险人数24245人。全面推进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共拨付居家托养补助经费177万元,托养3540人,有3个师在托养项目上配套了资金102.5万元。
(六)维权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为150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通过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年内办理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援助诉讼刑事案件3起、民事案件138起,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702人次。全年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897人次,认真按照《信访条例》和《残联系统信访工作规定》的要求,维护信访秩序,规范残疾人信访工作。
(七)宣传文体工作。组织开展了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系列宣传和助残活动,全兵团共走访慰问残疾人近5000人次,赠送慰问金(慰问品)105万元,悬挂横幅1200多条,出板报1000多块,刊登报刊稿件600多篇,广播电视新闻、专题片和网络信息连续播出。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有5件作品获得三等奖。兵团获得《中国残疾人》和《三月风》杂志宣传发行工作省级铜牌奖。兵团残联获得“2010年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优秀组织奖”。继续与兵团电视台办好手语专栏。拍摄制作了电教片《爱的事业》和《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专题讲座》,并被兵团先锋网(“教学资源”栏目)采用。开展了兵团残疾人工作研讨论文征集活动,各单位共报送论文102篇,目前已初选41篇,将编辑出版兵团残疾人工作研讨论文集。
(八)组织建设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新兵残发〔2010〕3号),进一步对团场残联机构设置、编制落实和基层残联干部的培训、选拔、考核、待遇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二代残疾人证已发放53000多份。组织40名残疾人工作者赴上海参加培训。残疾人各专门协会积极参与“全国助残日”、“肢残人活动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高瑞、毕建国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创业之星”。会同兵团文明办、民政局、团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兵团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加强了组织领导,规范了工作机制,促进了助残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七项服务功能,全年国家安排服务设施7个,基本建设投资计划480万元全部落实到位。同时,积极协调兵团发改委向国家申报2011年人口发展领域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和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规划方案。
(九)信息化建设与统计工作。大力推广使用中国残联网络版业务软件,残疾人人口库系统、事业统计软件已全面推广使用,阳光家园、彩金助学系统、儿童抢救性康复、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危房改造管理系统等5个软件系统逐步推开。较好地完成了年报、快报统计任务,受到中国残联通报表扬,促进了统计工作的开展。
四、兵团残疾人事业2011年度主要工作
2011年是全面实施《兵团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2011年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兵团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兵团党委、兵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09〕6号)要求,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中心,着力推进重点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顺利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好局、起好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总结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表彰兵团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认真传达并贯彻好中国残联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并开好兵团第十九次残联工作会议和兵团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
(二)全面部署兵团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协助兵团残工委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征求意见、修改、会签和报批工作。协调兵团残工委有关成员单位制定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实施。指导各师残联编制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三)加强政策法规体系的建设,推进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制定出台兵团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兵团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兵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协调相关部局出台贯彻残疾人两个体系实施意见的文件。借助司法体系构筑残疾人法律援助体系。加大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为兵团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政策和法制环境。
(四)认真贯彻兵团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兵团党委确定的2011年为“干部作风建设年”的总体要求和兵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努力建立健全有利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政策法规,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解决好和落实好普惠性和一般性制度的安排,尽最大努力争取和解决好特惠和专项制度的安排和制定。争取国家对兵团工作支持的有利机遇,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各项工作。加强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五)认真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兵团工作。一是紧紧抓住对口支援兵团工作带来的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结合兵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受援项目规划和方案;二是积极主动与兵团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力争将兵团残疾人工作重点项目纳入兵团受援工作整体大局之中;三是兵团残联与各师残联要加强项目对接,落实对口支援项目;四是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保证项目惠及民生和促进事业发展。
(六)加大兵团残疾人事业发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组织开展好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等重大节日和文化体育等各项活动。紧紧围绕残疾人事业的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兵团残疾人事业“十一五”成就和“十二五”规划,加大公共媒体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舆论氛围和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七)加强与残工委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积极将残疾人工作重点项目纳入各单位整体规划布局之中,有效整合和发挥各方资源。要不断巩固和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惠及残疾人的政策文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出台更多的新政策、新举措,大力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
(八)按照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和兵团有关民生的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为重点,发挥残工委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各级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
⒈ 康复。组织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残疾医疗救助等重点康复项目,扩大贫困残疾人受益面。落实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不断拓宽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面,提高社区康复质量和服务水平。组织实施百千万康复人才项目,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协调员康复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康复机构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具有兵团特色的康复技术指导网络。
⒉ 教育。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新兵党发〔2010〕16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即将出台),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积极支持盲、聋、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接受特殊教育。认真执行“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通向明天助学计划”。积极开展对学龄前及未入学儿童人员的调查统计工作。做好残疾学生高考服务工作。
⒊ 就业。贯彻执行新兵发〔2009〕38号精神,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信息发布、就业能力评估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及时了解福利企业发展情况,掌握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组织盲人参加全国盲人医疗考试。参加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⒋ 扶贫。巩固完善残疾人扶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强化扶贫扶持体系和服务功能建设。加大扶贫贷款贴息力度,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加大对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补助,有效使用康复扶贫贷款,推进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将残疾人危旧住房改造纳入兵团保障性住房总体计划建设,扩大残疾人受益面。
⒌ 社会保障。协调民政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落实现行社会保障政策,努力扩大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低保范围,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低保边缘户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逐步建立专项救助制度。落实重度及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党政补贴政策,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以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为主导,以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为补充,努力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覆盖面,建立并形成多形式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⒍ 维权。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关注《精神卫生法》、《社会救助法》等立法工作。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律救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使其能够真正发挥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促进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⒎ 宣传文体。采用多种方式,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十一五”成就和“十二五”规划,广泛宣传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好“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及时掌握残疾人工作动态,积极上报残疾人工作中的好事例、好经验和好典型。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发展残疾人体育。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⒏ 信息化建设与事业统计。继续加强和完善兵团残联网站栏目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全国统一地业务工作软件,促进工作开展和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信息化水平。坚持不懈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九)切实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兵团党委确定今年为“干部作风建设年”。面对“十二五”和今年的工作任务,我们要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新才干,以过硬的本领做好各项工作。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提供有效服务。
⒉ 要进一步提高班子集体研究、正确决策的能力,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对重点、难点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细化责任、落实到人。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念,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要提高政策转化能力,善于抓住机遇打硬仗,推动残疾人事业一些领域出现若干个发展速度快、效益好的阶段。
⒊ 要认真贯彻落实兵党办发〔2007〕59号和兵残发〔2010〕3号文件,进一步落实各师残联人员编制和残疾人事业费,努力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并落实专职委员的待遇。大力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投资计划的落实工作。继续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
⒋ 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和残协工作,发挥专门协会和残协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社区建立残协的覆盖面,将专门协会工作重点向基层延伸。
同志们,新的目标已经确定,新的任务有待于我们去完成。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是我们在“十二五”时期所面临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认真落实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规定的年度任务,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谱写残疾人事业的新篇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