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的通知
 
编辑: 出处: 2009-03-05 】【打印】【关闭

各师残联、院(校)残协:

2009年全国残疾人(20岁以下)田径锦标赛将于10月中旬举行。为进一步培养残疾人运动员,兵团残联将举办第十一期残疾人体育训练班。现将有关摸底、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残疾人运动员:年龄在15--20岁之间(条件好的可放宽到30岁),数量不限,民族不限,身体素质较好,爱好体育运动。残疾类别为肢残人(儿麻、截肢、脑瘫、侏儒等)、聋人和盲人。

(二)教练员(体育教师):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体育知识和实践经验,随时都能参加训练。

二、选拔和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以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为契机,按照推荐条件进行摸底,做好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的登记工作。摸底结束后,将残疾人运动员集中组织到师(团)体育场馆或中学运动场,根据运动项目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器材,由教练员(体育教师)进行测试和记录。于4月10日前将推荐表报兵团残联宣文部。

各单位今后如发现条件好的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随时都可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0991—2890641、2896205(传真)

附件:兵团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推荐表

兵团残联

二○○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

兵团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残疾部位

和状况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参加项目

测试成绩

单位(公章):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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