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兵团机关、兵直单位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编辑: 出处: 2009-04-24 】【打印】【关闭

各师残工委,院(校)残协: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兵团残工委秘书处积极与各有关成员单位联系,并汇总、制定了《兵团机关、兵直单位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以便于相互学习和交流,共同开展好此次活动。助残日活动结束后,请兵团残工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师残联、院(校)残协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兵团残工委秘书处。

兵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兵团机关、兵直单位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一、4月下旬召开兵团残工委会议,研究部署兵团机关、兵直单位的助残日活动。(残工委秘书处负责)

二、5月中旬,兵团主管领导及宣传、教育、财务、民政、劳动、工会、团委、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到兵团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慰问残疾人学员和运动员、到基层慰问残疾学生。(残工委秘书处负责)

三、宣传活动(宣传部负责、残联协助)

(一)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把助残日活动的宣传报道纳入工作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兵团一报一台一刊要发挥主导作用,各师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形成舆论强势。

(二)各新闻单位要结合自身宣传特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加大对兵团特殊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在显眼的位置,刊播助残日宣传口号。

(三)充分发挥网络传播的优势,加强网上宣传。新华网兵团频道(兵团日报网)等网站,要积极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开设专栏、专题。

(四)要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消息、通讯、评论等体裁,利用有线广播、宣传橱窗、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增强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兵团各级教育部门要检查落实团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和“两免一补”等普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残疾学生权益。

各师教育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地方的联系,保证残疾学生到地方特教学校就学事宜,同时要做好兵团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教育局负责)

五、兵团财务局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兵团党委有关做好残疾人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在预算安排上,尊重行业部门的意见,确保助残工作各项资金的落实;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确保资金不被截留、挪用,安全有效运行。(财务局负责)

六、5月15日,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有关人员为兵团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残疾人学员讲解最新就业政策,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残联协助)

七、助残日期间,兵团民政局领导带队走访慰问八师石河子市社会福利院的孤残儿童,为他们赠送慰问品,同时对福利院的机构运行和孤残儿童的生活、学习、福利保障等情况以及下一步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开展调研。(民政局负责)

八、兵团各级工会开展对困难职工家庭、残疾职工家庭送温暖活动;兵团各级妇联开展对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家庭送温暖活动;各级巾帼科技服务队、巾帼法律服务队加强对残疾职工家庭、残疾儿童家庭的服务。(工会、妇联负责)

九、5月16日,兵团团委组织约50名大学生志愿者与兵团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残疾人学员、运动员开展联欢活动。(团委负责、残联协助)

十、5月17日,兵团残联与兵团旅游局所属康辉旅行社组织20名残疾人游览吐鲁番。(康辉旅行社负责、残联协助)

十一、5月17日,兵团军事部组织官兵到兵团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赠送生活和文化用品、与残疾人学员和运动员座谈、清扫环境卫生。(军事部负责、残联协助)

十二、5月7日,武警兵团指挥部医院部分医护人员为兵团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残疾人学员义诊。(武警兵团指挥部负责、残联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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