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期残疾人体育训练班的补充通知
 
编辑:兵团残联网 出处: 2009-06-09 】【打印】【关闭

各师残联,院校残协,222团残联:

按照《关于举办第十一期残疾人体育训练班的通知》(兵残联传〔2009〕10号)精神,第十一期体育训练班已于5月8日开班,计划10月份结束,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将于10月中旬参加全国残疾人(20岁以下)田径锦标赛。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名单

(一)教练员:仇德伦(农四师)

(二)运动员:热孜万姑(农三师)

(三)新运动员(目前正在培训中心学习、6月10日结业):孟源(农四师)、张东、史小娥(农六师)、陈超越(农七师)、李生清(222团)。

二、要求

(一)6月15日(星期一)在兵团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报到。如需接站请于6月12日前告知时间和车次。

(二)请及时通知运动员、教练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按时报到,人员外出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照常发放。

(三)请参训人员携带好运动服(鞋)、护具、换洗衣物、零用钱等物品。

(四)经兵团残联组织体检、测试合格者参加训练,不合格者返回所在单位。

(五)各单位如有退休体育教师和条件好的残疾人运动员,请告知兵团残联宣文部。

三、经费

运动员、教练员往返乌市的交通费(长途客车或火车可报销硬卧车票)和训练期间的费用由兵团残联承担。

四、联系方式

兵团残联宣文部:刘卫东、王 伟

联系电话:0991-2890641、2896205(传真)

兵团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狄百灵、焦永刚

联系电话:0991-4698367、4697104转807


兵团残联

二○○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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